三大报:财政部表示今年将适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
财政部:适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
财政部6日公布2010年工作要点,总体要求是着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进财税制度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改革税制方面,明确指出要适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完善房产税制度等重要内容。
财政部称,2010年要适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公平税收负担;完善消费税制度;做好增值税转型后续工作,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各项措施;健全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配套政策;完善房产税制度。
财政部2010年工作要点并未涉及物业税,但提及了完善房产税制度。考虑到此前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曾指出征收物业税可以从完善现有的房产税制度着手,因此在物业税征收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房产税将成为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手段。
在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方面,财政部明确提出要研究提高中央企业税后利润上交比例,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政策体系,推动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
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方面,财政部指出,2010年要重点支持保障性住房、农村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以及自主创新、结构调整等领域和欠发达地区。资金安排主要用于项目续建和收尾,避免“半拉子工程”,严格控制新上项目,防止重复建设。对地方建设项目更多地采用切块下达的方式。改进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方式。
各界热议社保税戴相龙明确回应“不会双重征收”
正当社会各界对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所说“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议论纷纷之际,4月2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在“中国经济招待晚宴”上作出明确回应,他表示,社会保障税开征宜早不宜迟,相关税制设置应避免双重征税。
戴相龙表示,如果开征社会保障税使得社会保障基金获得一笔固定的财政收入来源,是很好的制度。从国际经验来看,大多数的高福利国家都有社会保障税费制度,主要用于各种社会福利开支一种的目的税,特别的医疗、失业福利和养老金筹资的政府收入的补充来源,从发展趋势看,社保税费改革并不是简单的费改税或者税改费的问题,但可以肯定,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大势所趋。
不过,他同时强调社保税开征涉及到现在的社保体制费改税问题上避免双重征税,增加企业和民众负担的情况,财税部门设计的时候,会考虑到税负问题,不会双重征收。
三大报更多关注
《中国证券报》
暴利吸引"全民建房"近40家上市公司转行做地产
尽管此前“国八条”和“国六条”的相续出台,对抑制和规范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曾经取得过较明显效果,但进入2007年后,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房地产投资加速反弹,各路资金进入之势有增无减。
这之中,央企成为最近最受关注的一支超级“军团”。3月15日,北京市一天拍出3幅天价“地王”,并双双刷新北京的地块总价与楼面地价的纪录。自此,央企成为舆论焦点。
其后国资委宣布,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78户主业非房地产的央企最终要退出房地产业务。78家央企退出的实际效果尚待观察,但央企、国企近年来加快进入房地产却是不争事实,部分之前未涉足房地产业务的国企,如保险业、民航业,纷纷高调进入房地产行业。
数据显示,2009年成交总价前10位的地块之中,国有企业占据8席;成交楼面地价排列前10名的地块中,国企占位八席。而2007年,无论是总价地王还是单价地王,国企占比均未过半数。
实际上,央企仅仅是因为其特殊的地位而备受关注,除央企外,其他各路资金近些年来一直在汹涌进入房地产开发领域。
以上市公司来看,近年来转行房地产的公司显著增多。据中国证券报记者初步统计,2005年至今,有近40家上市公司由原来的主业转行房地产,占到目前地产类上市公司总数的35%。2005年有2家公司转行房地产,2006年迅猛增至11家,2007年更有14家,2008年至今有11家。
机构则很早就介入了房地产开发领域。目前在产权市场挂牌转让土地、房地产开发资产的转让方中,投资者可发现,很多为各类投资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富有的个人也纷纷加入房地产开发大潮中。除了像上文王先生那种以多个自然人合作的方式进入以外,目前也有房地产私募基金盯住了自然人。例如,今年3月8日,北京第一家以房地产项目股权投资为主、债权投资为辅的房地产私募投资基金盛世神州房地产投资基金成立,多家地产公司老总加盟该基金。
渴望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还有保险资金。在目前股市波动较大、债市乏善可陈的环境下,数万亿的保险资金对于进一步放开投资渠道渴望迫切。不过,由于目前房价继续脱缰猛涨,房地产市场风险已积聚,何时向保险资金正式开放不动产投资依然没有时间表。
正是在各路资金的追捧下,房地产投资不断走高。2009年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6232亿元,比2008年增长16.1%。其中,商品住宅完成投资25619亿元,增长14.2%,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0.7%。
《证券日报》
三大上市银行发力“调结构”信贷投向显露新偏好
作为资本市场上“国家队”中的主要代表,三大上市银行的信贷投向显然颇具导向意义。从三大行最新披露的年报中,可以窥探出资金流向的相关动作:新能源、新技术、节能环保以及文化产业越来越成为新宠;中西部、三农、民生工程和中小企业成为大力支持的对象。
中国银行在其年报中明确表示,将加大对铁路、公路、城建、电力、资源等国家政策支持重点行业的信贷投放。坚决压缩落后产能项目贷款,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市场准入标准、达不到国家环保评估和排放要求的项目,一律停止发放贷款。
截至2009年底,中行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交通、水利、市政等行业贷款余额占比上升9个百分点,制造业贷款余额占比降低5.5个百分点,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贷款余额占比下降5.4个百分点,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
中国工商银行表示,坚持不断优化信贷区域结构,推进各区域信贷资源配置的均衡发展。继续支持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信贷业务发展,三个地区新增贷款6,670.05亿元,增量合计占新增各项贷款的57.7%。积极支持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区域发展要求,适度增加信贷资源配置,支持地震灾区灾后重建信贷需求,三个地区新增贷款4,596.17亿元,增长28.4%,较全行平均增速高3.1个百分点。
中国建设银行则在年报中表示,在2009年一方面继续发挥基础设施、住房金融等领域的传统优势,另一方面,大力拓展小企业、“三农”、民生工程等新兴业务;涉农贷款新增1,630.96亿元,增长38.25%;在教育、医疗、社保和环保四大民生领域,推出“民本通达”服务品牌,相关贷款增长48.56%。
《上海证券报》
四大举措扶持合同能源管理千亿蛋糕呼之欲出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将采取资金补贴、税收、会计和金融四方面措施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发展。
《意见》同时明确,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为推动EMC发展,《意见》提出了几方面政策措施。
第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有条件的地方也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和引导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第二,实行税收扶持政策。主要包括暂免征收营业税、项目取得营收后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四至六年减半征收政策、用能企业EMC支出可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等措施。
第三,完善相关会计制度。各级政府机构采用EMC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采用EMC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采用EMC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第四,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
一位EMC公司负责人认为,上述政策支持中,减税和资金补贴最重要。至于银行抵押贷款,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不少困难。 >>>详细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